國家重要節日有沒有可能注冊成商標呢?
發布時間:2020-04-23 作者:南京一元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日,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國慶”關鍵詞熱度極高,那么,國慶作為一個國家重要節日之一,有沒有可能注冊成商標呢?南京商標注冊
從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商標網上查詢可以了解到,目前全國共有56件關于“國慶”字樣的商標申請記錄,大多數不是無效就是被駁回的。
但讓人意外的是,竟然有兩個特別的幸運兒,他們申請的“國慶”商標通過了注冊!
第一件國慶商標使用商品,為云南一個偏遠的邊境縣城的一家酒廠,擁有一件合法使用的“國慶”商標。
第二件國慶商標使用商品為水泥,但由于有效期滿,注冊人沒有辦理續展,該商標已經失效。
所以,目前有效的國慶商標合法使用,僅只有注冊號“726717”的這一件。簡直就是稀世珍寶。
據相關資料顯示,該商標的主體人是陳建華,他在1993年就對這個商標進行了申報,但是并未馬上得到批準。后來,陳建華組織書面材料向商標局官員解釋申報"國慶"商標的特殊原因,以及企業名稱的特殊來歷,這才在1995年1月獲得了批準。南京商標注冊
No.1
關于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標準
2010年7月28日,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布的《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對相關的商標注冊申請做了明確規定。
該規定第三部分, 首字為“國”字商標的,應當嚴格按照以下標準審查:
一、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二、對帶“國”字頭但不是“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組合的申請商標,應當區別對待。對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質量特點或者具有欺騙性,甚至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或者容易產生政治上不良影響的,應予駁回。
對于上述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應當從嚴審查,慎之又慎,通過相關審查處處務會、商標局審查業務工作會議、商標局局務會議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務會議研究決定。
在商標注冊申請程序過程中,商標申請人可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帶有“國”字頭的注冊商標意味著什么 ,這種商標很難注冊嗎?
其實要說帶有“國”字頭的注冊商標難,是因為這種商標很容易誤導消費者,使之以為該產品/服務是由國家政府部門經營或者提供的,同時也容易涉嫌違反商標法第10條
第十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No.2
關于國字商標申請建議
含有“中國”字樣的商標,一般申請人基本就不要指望了,如果是國企,且如“中國石油”這樣的由國務院機關批準的“重量級”國企,倒不妨試一試。
含有“國”字字樣的商標,如果沒有借“國”字之光而夸大品牌、且不會給消費者帶來混淆和不良影響等嫌疑的,可以根據具體查詢結果進行分析,通常來說,還是可以嘗試,但仍需慎重申請。
比如,有人申請“國藏”商標,但因該申請商標容易被消費者誤認為是國家典藏等,“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所以被駁回。
又例如茅臺集團追求“國酒茅臺”商標17年未果后,再度在“茅臺國宴”商標訴爭上失利的事件。值得注意的是,茅臺集團并不是申請“國宴”字頭商標被駁的孤例。9月17日下午,據《國際金融報》消息,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發現,截至9月15日,帶有“國宴”的申請注冊商標共計108個,其中不乏有“國宴汾酒”“國宴酒”等身影,但這些商標的申請均未成功,分別顯示“申請被駁回”“不予受理”“該商標已失效”等狀態。
而有人申請注冊“國興”商標,由于其屬于臆造詞,且并無特別指定的具體含義,申請為注冊商標也不會產生不良影響等情形,因此,最后就成功注冊了。南京商標注冊